张用江律师

张用江
主管律师

张用江,男,在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、辽宁景博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办案律师,为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、沈阳恒信资产托管有限公司、沈阳宇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、沈阳松乔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客户代理诉讼、执行工作,在执业过程中不断积累法律专业知识,积累法律实践经验,加强法律服务能力。本着求实务实的精神,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、得到了当事人及代理企业的良好评价。
 
专业领域
公司纠纷、合同纠纷、执行异议、复议等。

代表案例
1、代理某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、某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,标的额2250万取得胜诉判决及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。
2、代理某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某某有限公司等多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,标的额约为5000万元的银承汇票,均已取得胜诉判决进入执行程序。
3、代理某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、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等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异议,标的额800余万元,代理律师查阅大量相关资料,并多次实地走访掌握了第一手的真实可靠材料,终于获得法院支持,驳回案外人的异议请求。
4、代理某某资产托管有限公司、某某运输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在高院的复议案件,高院裁定撤销中院的执行裁定并发回重审。